民国二十三年春,沈云舒还是沈家大院的千金小姐。
祖母替她定下一门“顶好的亲事”——县长家的留洋公子,西装革履,谈吐不凡。所有人都说,这是她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可她偏偏不要这福气。
她要的,是一个会在她经过的路边放一束野花的人;
是一个在她落水时,不顾一切跳下去救她的人;
是一个在月光下提着油灯,站在原地目送她的人。
那个人叫赵远山,是沈家的长工。
他们的爱情,从一开始就是错的。错得离谱,错得荒唐,错得所有人都说他们疯了。
可他们还是走了。
在战火纷飞的年月里,她脱下绸缎,换上粗布;他扛起码头,撑起一个家。从小姐到“沈先生”,从长工到工会带头人——他们用一生证明:
真正的门当户对,不是家世相当,而是灵魂并肩。
多年后,他们并肩坐在自家的麦田边。风吹过来,麦浪起伏,像极了当年她第一次望向他时,心里泛起的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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