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杀派杀了我一次。
我从污水坑里爬起来了。
前世我叫雷霆,人类阵营雷系战力榜前五。
死的时候,有人在我耳边说:“你挡路了。”
我没看清那张脸。
这辈子我是丧尸。
一级,走路都晃,饿急了啃墙皮。
我用了三年,从清洁工混成总督。
用了七年,把猎杀派、共存派、丧尸议会摁在同一张谈判桌上。
用了十年,娶了那个给我包扎伤口的医生。
——
你以为这是复仇爽文?
不是。
杀我的人至今没找到。
我女儿十三岁了,异能比我当年觉醒还早。
我老婆说,你记不住的脸就别记了。
这只是一个忘了仇人、忘了自己、最后连老婆都差点忘了的人,
如何在末世里重新学会当人的故事。
开局一条命,装备全靠捡。
捡了十年,捡回一个家。
挺好的一本书,不过建议换一个标题,不然别人一看就没兴趣了。另外加强一下丧尸。 这书写的是真可以,但为什么人那么少? 我感觉应该是标题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