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修仙文里的炮灰女配,我认了。 没灵根不能修仙,只能当个凡人,我也认了。 但开局就被献祭给三界闻风丧胆的疯批魔尊,是不是有点太地狱模式了?! 传说中,魔尊殷无惑暴戾恣睢,因修行岔气,日夜忍受着烈火焚身之苦,神仙佛魔都束手无策。 被扔到他面前时,我抖得像个筛子,脑子里只剩一句话:吾命休矣。 然而,这位魔尊只是掀起血红的眼皮,声线是淬了冰的沙:“你身上,有药香。” 我:“?” 我,一个平平无奇的凡人医修,靠着一手祖传的针灸和草药学知识,竟然暂时保住了小命。 从此,我成了魔尊的专属“止痛药”。 他发病时,我用银针为他舒缓经脉;他暴躁时,我用安神汤让他冷静。 我兢兢业业,只求能早日攒够赎身钱,告老还乡。 可这位大佬看我的眼神却越来越不对劲。 他会笨拙地为我寻来凡人吃的蜜饯会在我被魔将刁难时将对方踹飞,甚至在我打瞌睡时,小心翼翼地为我披上他那件煞气冲天的外袍。 直到有一天,仙门百家打着“除魔卫道”的旗号攻上山。 他将我护在身后,一人一剑,血染魔宫。他回首对我笑,那笑容里有我从未见过的温柔和脆弱。 “阿月,别怕。” 那一刻我才明白,我治好了他的病,却让他染上了另一种无药可医的“毒”。 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