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刑法框架下的最终声明
法律定性
本书为个人思维实验记录,属《宪法》第三十五条保护的表达自由范畴。内容均基于虚构前提,不具备现实指导意义。
刑法免责
1. 主观无故意:作者明确标注“自嗨创作”“思维实验”,无传授犯罪方法之故意
2. 客观不可能:所述方法违反物理学定律,不具备实际操作性
3. 读者责任自负:任何现实行为均属读者独立决策,与文本无法律因果关系
创作目的抗辩
1. 数据收集失败:评论稀少证明绝大多数读者能识别虚构本质
2. 社会实验结论:低互动率反证我国读者法治观念健全
3. 艺术表达形式:采用夸张修辞解构“指南”类文本,系常见文学手法
最终立场
若因读者滥用虚构内容导致调查,作者将主张:
· 本书实为认知能力测试工具,误读者自证其判断力缺陷
· 执法资源应用于真实威胁,而非文学想象
· 对明显荒诞内容过度反应,有损法律严肃性
“本书唯一真实的作用:
检验谁能区分幻想与现实。
通不过此测试者,
其问题早已超出本书范畴。”
(依据《宪法》《刑法》《著作权法》主张创作自由与责任边界)
写的不错,不过该迷茫的还是继续迷茫。 我想继续体验又想换个方向或者维度体验,突然又感觉难得体验,或者懒得体验。但是何处又未尝不是一种体验。也许所谓的体验也是没有意义的。绝对的静默不知道算算不算最后的体验。因为懒,懒得想,懒得体验。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唉,可惜😔此时此刻我依然在体验 不知道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而已🙂🙂
您好,问一下老师,觉醒与赚钱秘密。能写一章吗?回答一下作者朋友好吗?
创造性超强,思谁无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