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不凡三十四年的人生,活得比狗还憋屈。
入赘柳家十年,他忍岳父柳振山的冷言冷语,忍亲戚的指手画脚,拼了命创业三次,只为给妻子柳如烟一个像样的家,却次次摔得头破血流。他以为掏心掏肺能焐热人心,直到撞破卧室不堪 —— 他视若珍宝的女人,正依偎在钮投任怀里,笑他是 “没出息的窝囊废”。
愤怒让他冲上去,却被钮投任用台灯砸破脑袋。临死前,他见柳如烟眼里只有慌乱,听钮投任轻描淡写:“不过一条赘婿,处理干净就行。” 更讽刺的是,钮家权势通天,法庭一句 “正当防卫”,便让凶手逍遥法外。他飘在半空,看父母哭断肝肠,看仇人相拥离去,才懂世道公平,从不属于普通人。
再次睁眼,他成了柳如烟怀里的萨摩耶 “大白”—— 那是他从前亲手抱回家,陪她解闷的宠物。
如今他有毛茸茸的爪子、摇不停的尾巴,却没了说话的权利。他看得见仇人的苟且,听得见算计财产的密谋,在电脑里找到自己 “自杀” 的证据,却连递出证据的手都没有。牙齿咬不动仇人骨头,只能啃带苦味的狗粮。
林不凡没忘,他是带恨回来的冤魂。就算披着狗皮,也要用爪子刨出埋尸的坑,用叫声惊醒麻木的人,让欠他命、欠他情的人,尝云端跌进泥里的滋味,哪怕做一辈子 “复仇犬”。
看了几页…从小除了教科书没看完一本书的我,惊喜发现出乎意外的好看,好适合摸鱼看 适合摸鱼看。
好看的好看的,后面剧情紧凑,一环扣着一环,情绪层层递进,让人有一直往下看的冲动[懂了]
1947小时看书时长 头一次自己写 这个赛道有没得我的一席之地😢 官方我为什么看不到评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