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北星,一个家道中落的城里知青,被发配到了北大荒。目睹了那个传说中的“地主狗崽子”陆骁,正徒手跟野狼商量“你滚还是我捅死你”的哲学问题。
林北星:(内心OS)现在跑路还来得及吗?在线等,挺急的!
为了活命,他果断抱紧了这条最粗的…呃,大腿。
陆骁这人,沉默、凶狠、成分差,但架不住他长得帅,还全能——修炕、打猎、做家具,甚至能给他徒手搓出口琴!
只是这位大哥看他的眼神,怎么越来越像饿了半辈子的狼盯上了五花肉?
林北星:“陆骁同志,请收起你危险的想法,我们要纯洁的革命友谊!”
陆骁:(默默递上刚烤好的、滋滋冒油的野兔腿)“嗯,纯洁的。吃完,教我认字。”
林北星:(啃着兔腿)“…彳亍口巴。”
后来,当陆骁那个体弱但嘴甜的弟弟,和林北星那个机灵鬼妹妹,手拉手成为屯里最强“哥吹”组合时——
小弟/妹: “我哥天下第一好!”
众人看着把林北星护在身后,眼神能冻死人的陆骁,以及被他宠得快要生活不能自理的林北星,内心疯狂吐槽:你俩的“纯洁友谊”,是不是有点太黏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