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岁那年,狗蛋抱着爹的破棉袄在矿门口哭,是脸上带疤的三叔把他拽进了“钻土疙瘩”的营生——说白了,就是盗墓。
三叔总说,这行当靠的是胆子,可没人告诉狗蛋,胆子再大,也架不住血雾坟里的邪门事:
坟头草里钻出来的断手,专往活人脚踝上抓;
甬道壁画用活人血画就,那献祭图里被掏心的女人,脸竟和他早逝的娘一模一样;
还有那浑身是血的无脸尸,三叔的糯米、黑驴蹄子全不管用,像块烧红的烙铁,追得他们往绝路上钻…
狗蛋原以为这只是座邪术滋养的凶坟,直到耳室里那具攥着半块莲花玉的女尸睁开眼,他才发现:
三叔带他来这儿,根本不是为了盗墓;
他娘的死,和这军阀墓里的献祭仪式脱不了干系;
甚至连他“狗蛋”这个名字,都藏着让活人变粽子的秘密——
“你以为你是活着的?再摸摸你后颈子,那道疤,早就该烂透了。”
当血尸的指甲划破他皮肤的瞬间,狗蛋终于看清,那无脸尸脖子上的血窟窿里,嵌着的是半块和他贴身戴着的、娘留给他的莲花玉,严丝合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