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四十年平平无奇,不,应该说寡淡无味,十四岁跟随母亲奔赴新疆,结果一到新疆就是戈壁滩上,只是九几年那会大基建还没有兴起,大家都没觉得城里跟乡下有多大区别。我亦凡人,还是平凡得不得了的那种,要说唯一有一些微区别就是,我长得还说得过去,所以十七八就娶媳妇生儿子了,二十岁居然又喜得千金了。
眼看着身边那些孩子去上私立学校(那时候上学要卡户籍,而私立学校不卡),都读不出个名堂来。于是乎,我就立志让孩子到城里好好上学,果如我所愿,孩子在城里上学成功了,后来,大基建来了,我也当起了农民工,随后孩子上初中的时候就买了房,上高中又买了面包车,再后来又买了一辆小车。
说好也好,说不好也不好,只是感觉生命中还缺少一个至死不渝的目标(后来我自己冠名为“吾欲残生以许国”)。
一切皆是由那江西七日游而彻底转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