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大唐,成为程咬金的第四子程处潇。
本以为能够靠着老爹的名头混吃混喝,舒舒服服的做一个纨绔子弟。
没成想,这老爹竟然要给自己包办婚姻!
程处潇那可死都不同意,自己可是有喜欢的妹子的!
当程处潇提出要和妹子私奔的时候。
没想到妹子竟然也欣然同意。
但是…
当两人约定好时间,乔装打扮想要溜出长安城的时候。
程处潇突然发现…这特娘的千牛卫,金吾卫,监门卫什么的全都来了。
程处潇一脸懵逼。
而身旁的妹子则是眼中带着泪花:”潇哥,我没想到会这样的,其实我是长…
本小说及人物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切勿模仿。
我第一次看书名看成了跟我跑路的是个公公…
私奔之后都忘了自己的父母,也不为父母想想后果。
大虫没有反抗,反而是一脸的享受之情,甚至眼睛都眯了起来。 甚至舌头还**舔长乐的手臂,让她一阵痒乎乎的感觉。 老虎的舌头上有倒刺,舔一下能舔下一块肉。。
放过长乐吧,兕子不好吗
老虎,舌头不是有倒刺吗?
在古代次子地位比嫡长子低很多如果还是妾室生的那地位也就比家丁高点加上没本事的那地位比之管家还不如
作者你还不如让主角直接造反了,这样起码逻辑上没问题。
我就想知道,程咬金和主角都是蓝颜色的脸,你确定不是阿凡达吗
私奔就跑几个时辰?知道是公主还带着忘有人地方跑,作者是脑袋夹了还是进水了?标题是什么少后跑路两天实力逆天在回去做舔*
历史上真的有程处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