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咚!太一威胁宿主跟他走,请选择:”
“第一,跟太一走,从此成为他的舔*,你将获得太一极大的好感,从此全力培养宿主。”
“第二,生死看淡,不服就干,身为穿越者,怎么能够屈居人下,你将被太一打成死*后,强行带走,从此暗无天日。”
“第三,装逼之风,常伴吾身,用生命装逼,你将成为鸿钧的私生子。”
“请做出你的选择!五秒钟之内没有选择,系统默认第一条。”
这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吗?李毅心中快速的说道,我选择第三条。
“叮咚!如你所愿!”
啥,跟我拼后台,你父亲是大能,雄霸一方,威名赫赫,我父亲是道祖鸿钧了解一下。
本小说及人物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切勿模仿。
刚刚陪女朋友逛街回来,该死的五二零,大出血了,穷的要饭了,可怜的我,努力码字,码字使我感到快乐
第四十一章 “一,藏身于地底,使用遁虚符,你将躲过这一劫,奖励摘星手神通。” 二,掌控太阴玄水生灵,你将得到玄水神族仇视,奖励控魂符一枚。” 躲在地下,着可不是李毅的作风,他毫不犹豫就选了一。” tm我就想问了既然不想躲在地下,为什么还要选第一个
不会又是把女娲写成,不管人族死活吧!人家是先天魔神不是妖族
作者小哥哥加油,西游唐僧的哥哥,徒弟,舅舅啥的,还有林正英的徒弟,师兄,连他家的猫都有人写,你写鸿钧的儿子,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好看就行,加油!说实话,小女子不明白,为什么飞卢其他人的儿子女儿可以写,为什么鸿钧的不行,其他的不多说,写金乌的有吧,为什么没人喷,不懂呀,哪位小哥哥能够替我解答一下呢,感激不尽啦嘻嘻
主角的身份是鸿钧的儿子,时间线是鸿钧成圣之后,距离第一次讲道还有一千年的时间,麻烦那些喷子,看完之后,再来喷,不要无脑喷,自己看清楚,作者菌在哪里说了,主角是帝俊的儿子的。
**不当,要去当儿子,不都一样吗
有人看就行,作者菌会坚持的,真的差点泪流了,因为两三天,书评区很安静,也没有鲜花啥的,心里好慌。
女主可以收女娲。后土,王母(也就是鸿钧的女童子)
我觉得飞卢的一些人真让人无语,洪荒原来就是一本小说的设定只是现在传播范围广了,二设修修改改很正常。最奇葩的是居然还有人认为洪荒是中国的神话
生死看淡,不服就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