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发财穿越成一名御史,当着百官的面,状告朱元璋,列出四大罪状。
第一,纵容地主剥削;第二,纵容皇子犯法;第三,官制臃肿;第四,皇权太过!
他要青史留名,被朱元璋赐死才能回去。
但是发挥的过于出色,朱元璋非但没杀,还派他去教皇子们读书。
李发财开始教唆皇子犯错,以期达到被赐死的目的。
几天后,朱元璋血压拉满:“标儿为什么去了南美洲?”
李发财:“旅游。”
朱元璋:“那**朱樉呢?他整天喊着欲练此功,你在教他练什么?”
…
上朝骂皇上、下朝打皇子、带头经商、暗中造船、诛杀大臣、私下练兵、侵吞东倭…李发财开始了无限作死之旅。
直到有一天比朱元璋声望还高,拿出了大招——称帝!
朱元璋血压再次拉满:“李发财是真不怕死吗?”
本小说及人物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切勿模仿。
这样作死岂不是更快
开局刺杀老朱,立马完蛋,还有状告?
身位封建社会的一国之君主,要坑死你,让你遗臭万年有的是手段,你状告?你清高?拿九族性命满足自己的自私,而且你状告的四个点都是无中生有,毫无证据那种,光看你扯皮?
最烦这种嘴里喊着不要,身体又想要的写作。这边喊着让我老朱砍自己。又喊着你们都是sha叉。不听我的你们都是不行。听我的没错。虽然是无脑小说,但至少要逻辑过得去吧
朱元璋:开局灭人九族
你死是如愿了。诛了九族不是害了家人亲属
我就想问作者,你最后确定要写主角,赶下老朱家自个儿称帝
你觉得朱元璋他听得懂那么多现代的专业术语吗?
朱标是最稳定太子了吧
第三十一章咱是那种不分青红在白统统砍头的暴君?青红在白是啥意思?我读书少